以试点工作为契机 积极探索高校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发布时间:2013-08-29浏览次数:31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办学物资采购数量越来越多,采购资金额度越来越大。物资采购是否规范,能否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关系到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2009年元月,经省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我校承担“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预防腐败试点项目”,开展高校物资采购预防腐败的试点。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科学的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既是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学校物资采购行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对于加强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校党委高度重视试点任务,将其列为2009年度学校四个专项工作之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国资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试点工作办公室。试点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

     根据《甘肃省2009年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启动方案》,在校内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抓好关键环节,从制度建设、平台搭建和过程监管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

  我校试点工作紧密结合高校物资采购的特点,立足于实际应用,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主要从制度设计、信息平台搭建和采购过程监管三个方面规范物资采购行为:

  (一)完善和落实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我们以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晰了各责任主体的关系,严格了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合理划分了有关部门的职能。实行了管理部门、招标人员和监督主体的权责分离。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组织工作;招标人员由随机抽取的校内专家组成,并独立负责地开展评标工作;监督人员对物资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开展工作,又相互监督,避免一家说了算。同时,又统一部署工作,加强彼此沟通协调,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监管不到位,也不能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学校成立了物资采购监督机构,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监督领导小组由纪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监察、审计、财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校属独立法人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的监督工作机构, 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监督的主要内容有: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执行情况;招标信息的发布、采购方式的确定;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的过程;物资采购合同的洽谈、签订及执行情况;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采购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等。

  (二)建立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为了提高物资采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学校划拨专项经费建设了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该平台利用计算机网络与数据库技术,使用面向对象的交互式网页开发技术,对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进行电子化信息管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信息公开,实现阳光采购。平台设置了最新动态、信息公告、中标公告、政策法规、专家抽取、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友情链接等模块。学校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公告、中标公告全部在网上向校内外公开,相关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等也全部公开。同时转载与学校有关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试点工作的动态新闻。网上公开后,既有利于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参与,又有利于校内外的广泛监督; 既发挥了现代网络技术的优势,又达到了宣传教育的效果,实现了阳光采购。

  二是分配管理权限,加强网上监管。该平台具有一定的电子监察功能,除技术管理权限外,还分配了两个权限,一个归国资处,另一个归纪委监察处。采购项目需按程序申请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由国资处客户端管理员上传招标、中标公告,经纪委监察处客户端复核并点击“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发布。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和现象,监督部门有权核实终止。各项操作均存储在后台数据库。

  三是随机抽取专家,确保评标公正。在学校原采购评标专家库基础上,按照物资采购类别,组建了12个大类的采购评标专家组,共有272名专业、学历、职称符合条件的校内专家。评标之前,按照物资采购的类别、技术指标等要求,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国资处管理员登录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系统随机抽取的专家确认后,结果保存在数据库中,由纪委监察处管理员根据授权进行确认,之后专家进行评标。专家库实行滚动管理,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不断进行更新。专家库以教授和一线工作人员为主,既发挥了他们的专长,也达到了民主管理的目标,采购的物资也更能满足使用需要,最关键的是避免了暗定评标专家,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加强物资采购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物资采购涉及项目申报、专家论证、学校审批、业绩考察、招标投标、签订合同、技术验收、资产验收、财务付款、国资建账等多个环节。对于验收环节,分技术验收和资产验收两步走的办法进行,技术验收由使用部门实施,资产验收由国资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完成。这样就明确了责任主体,防止出现混淆,进而防止了招而非用现象发生。除此之外,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参与到物资采购的全过程,防止其它环节出现漏洞,监管的重点是采购信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防止了暗箱操作、明招暗定等。

  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构建起了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试点工作在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方面创新了工作思路,完善了工作机制,破解了工作难题。做到了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有机结合,建立了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的有效机制。

  试点以来, 由于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得到了全面执行,学校的采购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物资采购信息管理网运行良好,采购信息公开透明,采购行为规范有序,采购工作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加强了对物资采购行为的全过程监督,防止了物资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公开竞价和议价,实现了质量价格比的优化。截至目前,共执行采购项目40余项,涉及资金近千万元,各项招投标工作正常开展,未发现投诉等问题。

  学校组织实施的“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预防腐败试点项目”实现了预期的目标,2010年10月11日,按照省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甘肃省高校纪工委组织专家组对试点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充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试点项目圆满完成了省纪委下达的任务要求,探索了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监督管理的新途径,管理制度设计严密,信息平台操作直观简便,体现了高校物资采购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