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浏览次数:625

 

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

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党工委、直属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加强廉洁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节假日廉洁提醒教育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思想意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首先从自身做起,从自身严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本单位节假日期间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

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纪律要求,自觉遵循中央“八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各党委、总支、党工委、直属支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严格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敢于和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严管厚爱体现在严格监督之中,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管党治党的阵地前移到纪律防线上来。用好问责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学校党委、纪委将严肃进行问责。

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3786018,举报电子邮箱:hjwong@hh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举报。

 

 

                  中共河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