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报道我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发布时间:2013-08-30浏览次数:105

12月27日,教育部网站以《河海大学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为题,对我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了报道,全文如下:

河海大学不断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践中,形成了以下主要做法:

一、通过四个“确保”,推进“三重一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健全制度体系,确保依法决策。一是制定了各项学校层面决策制度,明确了学校“三重一大”的决策主体、决策范围、决策程序、保障机制和具体工作要求。二是通过学院(系)层面规范化设计,进一步明确学院“三重一大”由党政联席会议来决策的制度,确保了校、院“三重一大”事项能依法决策。

2、广泛听取民意,确保民主决策。学校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各决策要素之间信息和意见的充分表达和交流,确保了师生员工民意通过民主程序得到体现。

3、充分调研论证,确保科学决策。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在学校决策前,由相关单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提出初步计划,通过召开协调会、咨询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进行详细的考察论证,拿出可行性方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和技术、政策的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4、过程畅通有效,确保规范决策。一是坚持层级决策机制。学校设有干部工作、人事工作、财经工作、修购专项等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由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提出方案,再由常委会或校务会决策。二是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先沟通后上会的原则,做到意见有分歧不上会,论证不清不上会,缺乏法律依据不上会。三是严格执行议题确定、议题准备、会议通知、会前酝酿、讨论决定、形成纪要等程序。

二、用好三种手段,落实中层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通过考核落实中层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等作为中层干部和中层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以及群众测评的重要指标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校领导每年均听取分管部门和院(系)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逐一点评并提要求。

2、通过检查落实中层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开展了对14个院(系)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专项检查,通过学院(系)自查、校检查组反馈意见、院(系)整改落实、校检查组督查四个环节,全面检查了院(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使院(系)在制度建设、决策程序、档案材料、保障机制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通过巡视落实中层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了校内巡视制度,制定了《关于对二级单位开展巡视工作的意见》,对学院的科学发展把脉问策。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学院对实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三、推进党务校务公开,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1、健全制度体系,以规范化运作保障决策公开。一是围绕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公开工作的目标、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由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信息员专项负责党务、校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更新和反馈;三是实行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和评议制度,对于各类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做到让师生参与全过程监督;四是将二级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终考核和评优的重要指标。

2、突出重点内容,将师生利益落到实处。做好“四个结合”、强调“突出四点”:一是结合学校建设“水利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和实践,突出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如机构调整、专业设置等;二是结合师生权益保障,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如工资、评优、晋升等;三是结合作风建设,突出反腐倡廉的“关键点”,如物资采购、基本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四是结合规范管理,突出民主监督的“敏感点”,如干部任免、重大决策等。

3、丰富形式、畅通渠道,落实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积极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多层次、多形式畅通公开渠道,供广大师生员工查询监督;二是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学校改革发展重要举措、新政策解读以及校园热点问题答复等,让师生“参政议政”;三是建立与师生民主对话的平台,通过中层干部会、教代会、师生大会等会议和校领导每周接待日、现场办公等形式,与师生交流对话,听取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