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7-01-14浏览次数:65

 

   1月12日,河海大学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校纪委委员出席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孟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会议公报,听取了学校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及信访工作的汇报,讨论了我校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孟新副书记指出,过去的一年里,在学校党政的坚强领导、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和全体纪委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积极保障。她强调,2017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应在深入学习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工作部署的前提下,认清形势,强化职责,将中央精神切实贯彻到学校工作实际中来,一是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二是切实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规矩意识,督促全校各部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监督作用,为学校决策把好“政策关”、“规则关”,确保学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大力弘扬廉洁风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纪问责,形成作风好、风气正的学校党政工作新局面;四是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常州校区纪监审办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吴国振)